國際稅務合規性-國稅局稅務稽查策略

2008年6月5日,由管理員 · 1條評論
提起下: INT稅收遵從

私募壽險是一個先發製人的IRS審計稅收的戰略轉化為免稅收入(與當前的美國法律所規定的任何所得稅報告)普通應稅收入和資本收益。   請參考國稅局私人信件裁定200244001“(2002年5月2日, )。

對於投資收益的美國人士,私募壽險提供兼容,免稅複利收益

從牆上的聖雜誌06年10月18日文章,確保對對沖基金的稅收:
這就是所謂的“私募”壽險。 這些特殊的保險合同,使投保人在廣泛的產品,包括對沖基金投資。 主要景點包括:保險包裝內舉行,由於投資收益的政策內被屏蔽所得稅-是在死亡的賠付。 更重要的是,投保人可能在有生之年能夠訪問他們的錢,撤銷或借貸資金,免稅,從政策,取決於它是如何成立 ...    

私人就業政策通常被限制在總保費支付至少100萬美元的個人 他們提供國內和境外的保險公司,包括美國國際集團,鳳凰不滿,“聯合集團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公司,馬薩諸塞州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和紐約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等等 一個私人配售保險政策變量的性質,可讓保險公司來投資在一個法律上獨立,分離帳戶或者一個客戶的選擇的投資經理或保險公司本身的管理大部分的保費資料。 有沒有保證,當談到投資業績(因為它因人而異,所以死亡保險金,但沒有一個固定的最低 )。

所得稅優惠:
1) 壽險保單內的資產的增長和複合收入免稅
2) 死亡保險金支付收入免稅。

在國內 美國 ,投資者對傳統上使用的變額壽險保單的稅收優惠,投資共同基金   相比之下,國際私募壽險保單允許用戶投資在更廣泛的投資,包括對沖基金,私募股權,衍生工具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功能上有沒有可以持有的投資類型的限制和管理裡面的政策)。

其他好處包括以下內容:
1)
短期資本利得(聯邦/加州所得稅41%):   免徵所得稅。
2) 債券利息(41%的普通收入稅率聯邦/加州徵稅):   免徵所得稅。
3)在某些司法管轄區的政策 (例如, 開曼群島 ):免於債權人的附件。
4) 國稅局審計風險降至最低,因為下一個合格的壽險保單持有的資產既不繳納所得稅,也不是有任何所需的所得稅報告(下體育館§ 72(E)(5) )。   除了 ​​實質性的稅收和報告利益,審計的目的就沒有推定IRS避稅,由於壽險已被授予“天使例外”的事實(即,是國稅局批准交易)(國稅局稅務程序2004-65,2004-66,2004-67,2004-68)。
5) 政策一生提款可免稅和不受納稅申報(溢價/基礎或貸款的回報) 修改後的養老合同(“蒙古能源”)的規則可能或可能不適用取決於政策設計